当前位置:
 
吴博士民法典讲座 | 第一百场:湖州吴兴区政府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2年7月26日

7月16日,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湖州吴兴区政府之邀,参加吴兴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和月河街道联合举办的吴兴区科级领导干部“市区一体 奔跑赶超”大讲堂暨年轻干部“青苗论坛”,为吴兴区6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讲授《民法典》。

345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民法典》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的宣传和普及,更是每一位“民法人”不可推卸的使命。第一百场《民法典》讲座,于吴律师而言,不仅是“为普法做了点贡献”,更是其自身“以一百场民法典讲座向中国民法活化石金平教授致敬、感恩”心愿的达成。

456
吴律师与金老师结缘于1992年报考研究生之时。“正是因为金老师的一封圆珠笔回信使我下定决心考西南政法民法专业,也非常荣幸聆听金老师亲自教授民法总则。并且,他最后一堂课就是给我们九二级的同学讲的”,每每谈起金老师,吴律师的语气总是充满敬佩与感恩,“后来到西政读博士,也得到金老师的鼓励。”一百场讲座完成时,吴律师不由感慨:“听过我讲《民法典》的朋友都知道,我每场讲座开场都会介绍民法活化石金平教授……今年,金老师一百周岁。终于完成100场《民法典》讲座向金老师致敬!感恩金老师!”

789
 

对于一百场《民法典》讲座的完成,‍吴律师如此调侃:“了却一桩心愿,同时也废掉了当年自诩的‘金嗓子’……但听众的认可与朋友们的鼓励,尤其是感觉到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老师与自己的民法专业。”

文/王雪薇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

 
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业务领域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 Reserved xingyunlawyer.com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6楼
0571-85101888 传真:0571-85774336 E-mail:xyxylaw@163.com.com
浙ICP备110315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