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省关工委的邀请为杭州市拱宸中学初二学生作“关爱明天,书香伴我行”法治宣传课程讲座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10月25日下午2时许,吴清旺律师应省市区关工委得邀请为杭州市拱宸中学作题为“关爱明天,书香伴我行”的法治宣传课程讲座。这是拱宸中学初二学生上了第一堂法律讲座,也是吴清旺律师第一次为初中生讲法律课!本次法治宣传讲课由浙江省关工委徐主任、杭州市拱宸中学校长主持。杭州市关工委、拱墅区关工委等负责人均到场。
当下流行的中学法治教育——把法律等同于刑法、治安、惩罚教育,或者是责任、义务教育。殊不知,法律最核心的是权利,尤其是作为社会人的权利、诚信、对等、公平、自愿等民法基本理论的教育,把法律视为文明的产物,以及文明的推动力,其实,这就是公民意识。果然,当吴律师问道:看到“法律”时,想到了什么?
一位男同学站起来回答:犯罪!
欣慰的是,第二位站起来回答的女同学说:社会秩序!
今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改变了以往的做法,而且分不同层次确定了不同的内容,还特别提到了平等、自由、自治、权利等民法精神的培养,这才是市场经济以及社会文明的基石。
在坐得满满的报告厅里,吴律师用看图说的方式,讲解了生活离不开法律、民事权利与义务、道德与法律、公权与私权、为何要给死刑犯辩护……
四、法律人干什么?
最后,同学们看了古代和现在十几位学法律的名人图片,吴律师问同学们:想学法律吗?想做律师吗?果然,从开始的5位,到结束的几十位。
45分钟,近40页的ppt,时间飞快过去。临近下课,同学们说“继续讲”!吴律师相信,这次简短的课程不敢保证对同学们影响多大,但相信他们当中或多或少被播下了法律的种子,终有一天会发芽!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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