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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 | 吴清旺博士为下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讲授《民法总则》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9月27日,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应邀为杭州市下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题为《当代文明的中国方案:民法总则热点问题解读》的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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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在区行政中心三楼300人会议厅举行。吴律师通过具体案例告诉大家,民法之所以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基本法、百姓的权利宣言书,正是因为民法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以及对每个个人密切相关。而且,此次《民法总则》在原有的《民法通则》基础上又有了较大的提升,有诸多来自不易且体现时代特色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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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理念上看,《民法总则》的许多规定直接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反映了当今时代的新观念,如绿色原则、个人信息保护、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私权神圣、民事责任优先等,而这些法律原则或精神对行政管理者而言极为重要,甚至直接体现为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区委书记、区长亲临现场,对吴律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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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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