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动态 | 本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参加杭州市交通局 “网约车政策专家论证会”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10月26日上午,本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应邀参加在杭州市交通局举行的“网约车政策专家论证会”,就《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满一年后的修改意见,以及如何与将要出台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衔接等问题进行论证。本次修改主要围绕“简化”、“便捷”进行,将客运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合二为一,取消网约车驾驶员临居住证的特殊要求,只要有浙江省居住证即可,取消网约车站点候客的禁止规定等。通过修改,在细节方面为网约车提供方便。对简化、便捷的做法,吴律师深表赞同,同时从立法法的角度对两个规定之间的衔接提出自己的建议。吴律师还谈到,就网约车演变过程看,如今有诸多不合理,尤其是明显的市场垄断必然导致竞争不充分而必然损害网约车行业的社会价值。
参加本次论证会的专家还有著名“交通人”本次专家组组长、浙工大吴伟强教授、著名媒体人叶峰、杭州日报评论员刘雪松。论证会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何广云副处长主持,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肖敏处长等参加了论证会。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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