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动态 | 吴清旺主任为顾问单位市商旅集团作民法总则专题系列讲座之《权利与文明的法律表达》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11月09日
11月8日下午,本所顾问单位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天元大厦举行“商旅大讲堂”,邀请顾问律师吴清旺主任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百名领导及高管作题为《权利与文明的法律表达》的民法总则系列热点解读专题系列讲座,由闫卫华书记主持,陆晓亮总经理等集团管理层领导均出席参加。
本次讲座虽然仅一个半小时,但内容夯实、案例丰富、听众互动积极,吴律师不仅教授了商旅集团在生产经营中如何应用民法总则,更将民法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讲座在热烈的鼓掌声中顺利结束!
顾问单位简介: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由原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和杭州旅游集团两家国有全资企业联合组建而成,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末,集团公司总资产216亿元,净资产93亿元。集团下属42家全资和控参股子企业及单位,其中国有全资企业15家、控股企业15家、参股企业11家,还有1家是韩国临时政府纪念馆。集团有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食品生产、公共服务、教育健康、金融投资六大产业板块,有商业零售、餐饮服务、宾馆酒店、旅游服务、食品加工、专业市场、物业经营、文化创意和安保服务等业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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