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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 | 星韵律师讲课团队再次受邀为浙大法学院讲授法律谈判实务课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2月3日,吴清旺律师及其讲课团队在浙江大学法学院讲授的法律谈判实务课圆满完成。自2016年10月,星韵律师讲课团队首次受浙大法学院之邀开讲之后,又相继为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带去法律谈判实务巡讲,并获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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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与浙大李有星教授合影)

本次授课以“律师与客户的沟通”为主题,一如既往地采用了案例演绎的方式,将案件分为律师接案、律师办案、促成调解、结案后续等四个阶段,由讲课团队扮演的当事人对学生扮演的律师提出各类问题和考验,尽可能还原谈判实景,将学生的实战演练及经办律师的点评、讲解相结合,增加了课程的实践性和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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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主任与李有星教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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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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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演绎–接待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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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名学生的大课堂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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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律师点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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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磊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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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小组“说什么都队”获得最佳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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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为最佳团队分发新出版《星韵律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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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昊、董宇翔、姚天慈三名同学当选“最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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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陆续收到同学们的“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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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波律师于浙大之江留影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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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佳骏律师于浙大之江留影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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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律师镜头下的浙大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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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律师镜头下的浙大之《情人湖》)

吴清旺律师课后总结道:“唯有认真、具体,方能超越”。星韵律师讲课团队始终信奉把每一次课、每一个环节、每一项细节都做到专业且有味。任何事情,做精做透都不容易,期待讲课团队在一次次课程巡讲中不断丰富授课内容、提升授课水平,达到共识、共享,实现教学相长,与学生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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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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