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动态 | 吴清旺律师为临安县人大常委作《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8年3月05日
2018年的第一抹春色在三月的第一天正式光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于学习法律的热情也像春天一样,盎然蓬勃。3月1日下午,我所吴清旺主任受邀至临安县人大常委,为常委们做会议前的法律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主题为“当代文明的中国方案——民法总则热点问题解读”
民法总则自2017年3月通过以来,引起了社会大众广泛的讨论和学习,作为我国民法典的开山之作,吴清旺主任称《民法总则》为民法典的“定位”,起到构建我国民法典框架的重大作用,而民法典则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简单介绍了我国民法的发展沿革后,吴清旺主任从“权利”和“文明”两条主线出发,将民法总则的条款予以解读和阐释,并强调民法是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不得侵犯的国家法律,重点解释了“人身自由不得侵犯”、“民事主体的法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等法律用语。 本次讲座最大的亮点,是吴主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总则》联系起来,吴主任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在《民法总则》中以法律的形式予以体现,因此学习《民法总则》就是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除此之外,吴清旺主任还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大家阐释了“好人条款”,其深入浅出的授课方法和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得到了在场各位常委的一致好评,临安区人民法院毛煜焕院长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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