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动态 | 童卫华律师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讲授《民商事诉讼中的法律文书写作》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1月8日下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童卫华律师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授“民商事诉讼中的法律文书写作”一课,全院100余名学生聆听了本次专业课。
童律师结合其亲自承办的案件,从诉前准备、案件起诉和审理、裁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四阶段一一介绍法律(案例)检索报告、法律分析意见、起诉(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多类法律文书的格式、语言和内容规范和要求,特别将起诉状的写作要点分为起诉条件、受案法院选择、确定由谁起诉、确定起诉对象和起诉事由等五大方面,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详细展开讲解。
童律师作为民商事诉讼领域的资深律师,将其从事十余年律师工作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在本次课堂上倾囊相授。他讲道:格式规范上,法律文书格式应符合法定要求,文书结构明晰、整洁、美观;语言规范上,应用语得当、规范、精炼,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观点表达上,应观点正确、鲜明,论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紧扣主题,分析透彻,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星韵所创办30余年来,在内部对法律文书写作一直有着非常高的专业要求,对新人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培养也十分重视。近年来,星韵所举办了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并通过所内刊物《星韵律师》对“优秀法律文书”进行展示和汇编。正是这种专业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让星韵所在培养了大量民商事诉讼专业律师的同时,也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文/夏露
图/夏露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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