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案例 | 物权保护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2年9月16日
本所徐涛律师承办的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委托人与原告本是夫妻,2006年2月28日双方离婚,离婚后,双方一直同居。期间,双方于2010年购买了案涉房屋,该房屋登记在原告一人名下。原告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将案涉房屋交还给原告。徐涛律师接手案件后,向委托人详细询问了从2006年2月28日双方离婚之日起至诉讼发生时,长达15年的同居期间里,有过生育一子,并且支付过案涉房屋首付款等事实。遂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针对性的答辩,最终获得胜诉判决结果。本案为典型的保护女性合法权益案件,提醒广大女性同胞,提高法律意识,保留有效证据,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徐涛律师的专业度和办案能力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及一致好评!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执业13年
业务专长: 诉讼仲裁类: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仲裁
非诉讼仲裁类: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股权、资产并购转让、金融、房地产
执业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09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民革党员,13年律师执业经历,曾担任西湖区团委青年维权专家,杭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公司、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方式:135 8843 7132
提供过法律服务的部分知名企业: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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