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下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受浙江省律协邀请,前往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为2024年第九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上岗培训课。虽然窗外风雨大作,但存中楼大会堂内却是一番热烈的景象,在这批学员中,既有青春洋溢的应届毕业生,亦有退休后选择律师道路的大龄追梦人,他们同坐一堂,相互激励又其乐融融。
本次讲课,吴博士以《民法典时代的律师新思维》为题,引领学员们穿梭于民法典的篇章结构,并深刻阐述了律师执业所应具备的思维方法。
在讲课之初,吴博士并未急于切入正题,而是以一种诗意的方式,向学员们展示了他在埃塞俄比亚旅游时所拍摄的照片。这些照片不仅展现了异域风情,更寓含了如“变换角度看待问题”等深刻的人生哲理。讲课内容正式开始后,吴博士简要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和曲折历程,强调了民法典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历史意义。随后,吴博士还展示了其与曾参与民法典编纂的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金平教授的珍贵合影,并感言自己在法律职业道路上的成长离不开金教授的教诲与指点。如今,吴博士也在身体力行“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每年都会将自己的所学无私分享给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各位同仁们。
随着讲课不断深入,吴博士与学员们的互动也愈发热烈。他带着大家以体系化和类型化的视角,对民事权利的类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以此引出了建立民法典体系化思维的重要性。之后,吴博士结合了其亲自办理的相关经典案例,如曾轰动杭城的出租车司机杀害女大学生案等,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请求权基础不同对诉讼策略和审判思路的巨大影响,并借此指出精准理解并掌握法律概念的重要性。如“侵权责任”、“违约责任”、“雇主责任”、“过错责任”、“赔偿责任”、“公平责任”这六个法律术语,虽然都带有“责任”二字,但它们之间却并非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具体来说,“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类型,“雇主责任”属于“侵权责任”中的一种,“过错责任”系责任归责原则的一种,“赔偿责任”系民事责任承担的十一种方式之一,而“公平责任”则属于损失分担的一种规则。如果律师对法律概念掌握不准确,轻则可能导致沟通障碍、闹出笑话,重则可能因为基本功不扎实而影响一个案件的成败!
尽管民法典的内容看似浩如烟海,但吴博士巧妙地以“主体、权利、行为、责任”这八个字对其核心内容进行概括,并现场引领学员们对民法典的体例进行记忆,同时也利用一些巧合与谐音,帮助学员们加深对民法典各编条文数量的印象。如婚姻家庭编共计79条,恰与举办婚礼时的“喫酒”行为相呼应;继承编共计45条,恰似“死亡”的谐音;侵权责任编共计95条,仿佛受害者“救我”的呼喊。与此同时,吴博士也鼓励学员们在实务中有意识地对民法典条文序号与对应内容进行记忆,不断夯实律师的基本功。
为了尽可能地倾囊相授,吴博士仍坚守“一站到底”的老规矩,尽管嗓子已经沙哑疼痛,但足足两个半小时的授课仍是一气呵成。然而,由于时间有限,一些与课程内容息息相关的互动小游戏如“大海捞针”、“法条矩阵”等仍未能现场开展,实为学员们心中的一大遗憾。
最后,吴博士再次寄语全体学员,以自身对摄影与书法的热爱为例,鼓励大家成为不仅限于法律专业的律师,既要享受工作的乐趣,又要以爱好丰富人生,确保在律师这条道路上稳健前行,实现长远发展。
文/张文睿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6楼
0571-85101888 传真:0571-85774336 E-mail:xyxylaw@163.com.com
浙ICP备110315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