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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官群体写生——浙江高院举办“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恳谈会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1年9月26日

人民法院报 记者余建华 孟焕良

东方写生,偶有“临渊摹笔”,但绝大部分还是饱览名山大川,后凭记忆下笔,方得传神。9月19日下午,6位来自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群众代表凭着他们多年对法官的耳濡目染,带着他们那些气韵生动的“传神写照”来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当面交给包括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在内的全体干警。

和法官的不解之缘

受邀讲述“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的大多是和法院、法官有着不解之缘。

万事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沈爱琴从小两大志愿,要么当兵,要么做法官。可“苦于女儿身又没有文化”未能圆梦,但前后担任10年全国人大代表和15年省人大代表的她,却是每年都与法院做着深度交流。

47年前考进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牛太升现任浙江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他和绝大多数法学学子一样也有法官梦,“但是奋斗了47年,都未能修成正果。”但他长期关注法院发展,积极参加浙江法院咨询活动,作为浙江高院咨询专家,在理论和实践中提出不少意见。

律师李根美一身多兼,省人大代表、省高院特约监督员、省律协副会长。引领她1981年高考选择法律专业,并自此在法律之路孜孜不倦的探灯,还是最初那部电影《法庭内外》,影片中“女法官尚勤那一身正气、刚正不阿、顶天立地,为民伸张正义的形象”至今铭刻。26年的律师生涯中,有着与法官难以说清的“爱恨情仇”。

21年律龄的吴清旺是法学博士,他早在2004年就登上浙江高院讲台,给法官们讲授担保法业务课,并长期担任杭州中院咨询专家,先后8年评审杭州法官理论文章。

中小企业局退休干部张汶北曾自学法律,参加过律师执业统考。退休后长期担任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陪审员,用他自己的话说,“除了不能当审判长,也算是半个法官”,对法官工作有较深体会。

德清县“土生土长的农民”李明康在浙江法院是个传奇。榜上出名的“老上访户”而今说起自己遭遇没有了早前的激动:因房屋拆迁、土地安置补偿案件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先后打了三年官司,从基层法院打到最高法院,多次来省进京上访,坐过牢,为此还离了婚。后经法院多次工作,不仅他的案件妥善解决,他还帮助法院化解了其它几起案件。

在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三幅法官形象:想象中的、现实中的和理想中的。只是每幅图像似乎又“远近高低各不同”。

对法官未经体验的遥远认知

牛太升:法官的文化形象在中外不同。西方的正义女神,一手天平,一手利剑,但双眼被蒙起来,这是对她眼睛的不信任,怕她因世间事情而动摇内心判断。

中国的包青天,双眼圆睁,明察秋毫;身后“明镜高悬”的牌匾,是民众的期望。

这些图腾都有历史渊源,西方法官起源神话,惯用割裂法官和群众的方法,或者说造神方法维持法官公认。但中国自古以来,不论礼仪还是法律都为人设,包青天也是人。所谓“涵养天机”,法官的青天人格也需要在当前社会条件下来培育涵养。

李根美:西方正义女神双眼裹布,在我理解是“用心灵观察”,排除干扰而不受非理性因素的蒙蔽,昭示公道和权威;天平意味着“不偏不倚”地衡量,承载中立与睿智;宝剑意味着“正义”的裁断,彰显英勇与独立。

在中国,法官形象古今也大为不同。封建社会法政不分,提到法官,脑海中浮现包拯、海瑞等知府知县,他们身上有强烈的“正义”、“善行”色彩。也有枉法裁判的,被刻画成奸猾、贪婪、报应的脸谱。

新中国成立后,法官形象马锡五式,他们骑着自行车或马,长年累月翻山越岭调查取证,穿梭于田间地头,“马背上的法庭”、“背着国徽去开庭”等成为中国司法当时特有的景观,也是为民司法的重要特色和亮点。

对法官不断刷新的“爱恨情仇”

沈爱琴:曾以为法官是那身披法袍、手执法槌,“砰——”地一声,威风十足,但接触后才觉得法官也很人性化,我们公司大部分经济纠纷到了法院都能调解掉,正如美国律师说:“法官所产生的影响像天上掉下的露水一样不声不响地降临人间。”

齐奇一到浙江不仅走访全省102家中、基层法院,还轻车简从微服私访人民法庭,这种扎实的工作作风走到了老百姓心里。我公司所在的江干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正值开发拆迁,江干法院处于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但那个个头不大的女院长叶青却把各方面事务处理得很好。他们都表现了作为优秀法官的品格:有党性,有良心,有道德。

李根美:26年,我对法官形象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可敬又可近”。那时法官军事化,大沿帽、红肩章,让人敬畏,但律师与法官同在法律共同体,法庭上各司其职,庭后共同探讨学术问题。那时,法官谈不上专属形象,只是非常亲民的国家干部。

第二阶段“不愿敬但可近”。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律师制度变革、立法滞后,强调权力集中而缺乏有效监督,使权力寻租空间扩大,出现有些法官庭审过程的随意性、裁判的自由性、业余生活的狂放性现象。法官形象被妖魔化,无法使公众敬畏,但可用你的方式去接近。

第三阶段“只可敬不宜近”。随着法制建设发展再造法官形象,近年来也涌现了一批诸如宋雨水、陈燕萍、陈辽敏等优秀法官。随着法官形象趋于正面,依据事实和法律审案已成为常态。这又让中间有10年一度不做诉讼业务的我觉得,诉讼也是值得做的。

吴清旺:我对浙江法官有四点印象:口碑全国领先。这是作为浙江律师的幸运;法官工作辛苦、精神压力大。律师做案子一年几十件,但法官动辄几百个,有时还要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影响;我每年评审法官和律师的理论实务文章,感觉法官的水平比较高。浙江律师和法官形成良性互动,特别这几年,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彼此相互尊重和相互促进的氛围。

李明康:从一个老上访到帮助法院化解纠纷,是从一个法院院长的约谈开始。那是赵震到任德清法院院长第四天,在办公室约见了我。这种姿态让长期四处奔走呼救的我感觉不同。

我在1993年政府征用耕地问题上有心结,补偿费太少;后来房屋又被拆迁,却没妥善安置,我带领村民讨要说法。不幸被数次抓捕,搞得我妻离子散,还养成偏激性格,进行公民代理时对法院求全责备,动则上访。

赵震听完我唠唠叨叨多年心头积怨,肯定我义务宣传法律、无偿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的基本方向,邀请我继续和群众打成一片,改变工作方式,多与法院沟通,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后来还真是尝到了这种双向沟通、正面双赢的甜头。在德清发生数百名水库移民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后,我接受委托代理提起行政诉讼,庭前引导移民不要漫天要价,不要围困政府,还自费印发法律资料。后来配合法官诉前调解,不仅维护了移民的合法权益,也稳定了社会秩序。

推动法治前行的法官群体愿景

牛太升:借用易经思想送给法官“三字箴言”:首要“惕”,除了警惕,还有慎重、细致、谦和之意,处理案件不论忙闲、不论案大案小,都小心谨慎、认真细致地去办,不可轻视,不能玩忽,更不可掺杂私假。

第二字“中”,不仅是法官中立,还有河南话表达的“中”,准确不准确。法官办案要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非常准确。

第三字“吉”,司法结果要追求吉祥有利,诉讼效果要好,当事人各得其所,案结事了。

李根美:基于司法模式行政化、权力地方化、活动功利化、人员选任公务员化现状,法官依然难有清晰的形象,有时像调解员,有时像教员,有时还要维稳招商,但我们坚信随着法治中国的建设,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必然的。

但就公众而言,“德行”是一个法官的根本要求,也是司法公信力的灵魂。我心中的法官形象是个“除了法律别无所崇、除了良知别无指引、除了正义别无所求”的人民公仆。

吴清旺:完善审判细节是增强法官良好形象非常有效的路径:第一,人格尊重。我在半山法庭办案子,一个副庭长在调解开始前,给双方所有人泡了杯龙井茶,气氛明显好转。律师确实也经常能喝上法官泡的茶,但仍会对此津津乐道。相反,我也亲眼目睹一位律师问法官,证据材料交给谁时,他大声说“你自己看着办”。这句话的冰冷和那杯茶的温暖立判高下。

第二,程序把控。法官是否用心听各方观点,律师和当事人都很在乎。如果一方讲得很长,对方时间来不及了,法官打断加上生硬态度,就会让当事人浮想联翩。

第三,勤勉尽职。如果法官在庭审中对案件不熟悉,当事人感觉开庭是走过场。去年我在高院开庭,离婚财产品种很多,长达10年的资金利息,我的助手算了四个通宵。结果我们的数字和法官自己算出来的完全吻合,立马从心底佩服法官的认真细致。

第四,以理服人。说理透彻的判决书不仅推动律师专业化,更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一个能把双方意见引用12页的判决书,让律师感到法官的重视。

沈爱琴:做人呢,最要紧是开心,当你公正无私地办好一件案子就该很高兴。拥有这种高兴的法官,必然是除了高超的专业技能,还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人文素养,并具备公正廉洁作风的法官。

张汶北:法官要注重自己的形象,分清不同场合应有的表现,分清情和法。在当前情况下,判案还要顶住各方压力。胡斌交通肇事案在西湖法院开审时,法官们背负的舆论压力特别大。当时许多熟人还向我打听,我既要向他们解释法院审理案子的过程及相关法律条文,又要坚守陪审员的操守和原则。最终,法院定性交通肇事罪,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必须尊重事实,不能被舆论左右。

开门只为清风来

7月25日,刚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的齐奇带领浙江高院党组一行赴省人大,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8月2日,一行人前往省政协;

8月3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回访浙江高院;

8月25日,浙江高院召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专家意见征询会”;

8月30日,浙江高院一行走访省律协;

9月19日,群众代表给全体干警描绘“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

这密集行程还可以向前向后记述。一场接一场的“头脑风暴”里,浙江高院不断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以期在这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浓烈氛围中,借助“外脑”促进法院工作。司法公开不是打开一条缝,而是敞开法院管理的两扇门,清风徐来。

也许正如浙江高院政治部主任华关祥所说,和法官们期待相左,群众代表们“颂扬多了一点,批评少了一些”。尽管齐奇每次在征求意见前总是千叮万嘱,“把您们心中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我们做得对的要说,做得不对的更要说。”但大家和律师李根美一样,“如果面对你们罗列我听到的不良法官形象,这不公平,我也于心不忍。”因为人的记忆有个规律,把美好的东西埋藏在记忆深处,而对不好的人和事往往一触即发。谏言者始终保持着客观、中肯的态度而来。

的确,每一次,颂扬多过批评。但浙江高院还是“飞蛾扑火”式去开门迎客,只为清风徐来。没有任何一个职业像法官这样备受关注、备受期待、又备受挑剔,也没有任何一个职业被终身放在天平上去称量毫厘之差,更没有任何一个职业要经受公正和良心的双重考验。他们理解了法官,法官也“从他们的言谈中,感受到了他们的呼声,或语重心长,或振聋发聩,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

走出被面对面写生的场景,法官们相互交流和砥砺,讨论着要把哪些“画面”刊登到机关刊物《浙江审判》上,以飨全省法官。

律师吴清旺说,自己是做小事的人,坚信做好每个细节一定会有收获。同为法律人的法官,如果坚持做好每个细节,也一定会被他人感知,尤其是被共同体内的法律人感知,最后赢得身边人、圈内人乃至社会各界的尊重。关键是,这种态度,以中人之资,人人可为。

是的,没有灵光乍现,立地顿悟,每一步都困而求知,勉而行,让新的力量生长起来。人世之事,大多如此,如磋如磨,象粗糙之米,再舂则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则精白绝伦。

当法治大厦建立起来时,抱着这种态度去“精装”,终能抵达法律帝国的首都?最后,向您发出李根美的邀请,“我们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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