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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法庭上,再不闻铿锵激昂的辩护 钢琴前,再不闻指下流淌的琴音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5年3月28日

2015年3月25日中午11点20分,大律师、音乐家曹星先生因病在江苏南通逝世,享年80岁。

法庭上,从此再不见先生依法辩护的身影;钢琴前,从此再不闻先生指下流淌的琴音。

曹星,1935年7月出生于江苏南通,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浙江新世纪人才学院导师,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等。

曹星大律师是最早正式受聘担任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他曾办理过大量疑难案件和非诉讼事件,获得社会广泛赞誉。他创建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司法部首批部级文明所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他创建了我国上世纪80年代唯一的女声合唱团—西子女声合唱团,名满天下。

就在2个月前,曹星先生还出席了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2014年年终总结会,在听取了星韵所成立30周年来历程的简短回顾后,先生颇有感触,还作了题为“留住青春 调整心态 学点知识”的即兴演讲。

昨晚,钱报记者联系了曹星先生的学生、后辈,回忆曹星生前的点点滴滴。

从三个官司,看律师曹星的庭辩艺术

作为一代名律师,曹星先生无论办案还是庭辩都有他显著的个人风格,这种风格是特殊的,也是旁人很难学来的,也许跟他的经历有关,跟他的艺术生涯有关。

设想一下,辩护词也能像一首首动人的旋律,直达人心,这是一种技巧,不,应该用“辩护的艺术”来形容是否更为合适。用最近流行的话来说,曹星作为律师其辩护最显著的特点是“走心”。

曹星律师的学生任旭荣,曾经跟随曹星整整8年,担任过两届杭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目前为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昨天晚上,任旭荣回忆了曹星律师的三个官司,当时她都曾有幸参与。

1,全国第一例,副市长被告渎职

1985年,金华市一次元宵灯会发生踩踏,38个市民不幸死亡,副市长是这个灯会筹备小组的组长,作为渎职罪被起诉。这是一个口碑非常好的副市长,从特级教师到教育局长,再做副市长,兢兢业业。

副市长慕名找到了曹星律师。与别的律师无罪辩护的思路恰恰相反,曹星说,38条生命啊,作为总指挥你怎可能无罪,你无罪,那么这些人命该由谁来负责。曹星提出的辩护方向是罪轻辩护。

副市长是个勇担责任的人,他认可了曹星的辩护思路,“我不讲任何东西了,我应该面对这三十几条人命”。

为了那次辩护,曹星写下了万字辩护词,其中内容的铺陈是这样展开的:“如果灯会成功,他(指副市长)不会是唯一功臣,反之,今天出了这样的事,他也不应该是唯一的罪人”。

这样一句入情入理,合符逻辑的话,曹星的法律“目的”是在这样一起事故中,我们应该分清责任,副市长到底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案件审理放在了千人礼堂里,那些死者的家属听着听着,都落了泪,是的,这个律师说得有道理。责任不是副市长一个人,他曾经为金华做了那么多事。

辩护的效果非常好,不仅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最后法院判决副市长为缓刑。

任旭荣说,这官司超越时代性,重大责任事故领导要追责,责任多大要根据事实来。而更深一层的体会是律师得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见地是能够感化当事人的。

2,明星官司:陈佩斯和刘晓庆

这两个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官司,让更多老百姓记住了曹星大律师。

有一年,湖南电视台和广播电视报邀请陈佩斯到湖南参加一台晚会,当时陈佩斯是携夫人一同前往的,因为主办方的疏忽,陈佩斯一气之下罢演。之后电视台领导等化名写了一篇有关陈佩斯的批评报道。陈佩斯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提出25万元的巨额赔偿。

当时湖南电视台找到了曹星担任他们的代理人。

这个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胜诉。曹星的辩护点在于报道尽管有个别细节夸张,但是总体基本属实,不构成侵权。这个官司之后,记者成被告的案子开始明显降温。

陈佩斯的官司,使得数年后有个记者因为写了一篇刘晓庆偷税漏税的稿子也找到了曹星律师。

当时这位记者写了篇稿子,从毛阿敏偷税漏税说到还有一位四川籍女明星偷税更厉害。刘晓庆是以起诉。

曹星律师接受委托后调查发现,恰恰是这位记者的报道有问题,他的指责系捕风捉影,并无实据。

曹星选择了另外一种解决官司的方式,曹星真诚地跟刘晓庆反复联络,提出和解,同时,请刘晓庆理解记者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刘晓庆果然也是个大气的女人,她最后只是要求公开澄清,并无经济赔偿要求。

任旭荣说,这个官司的技巧就在于,如何将一起尖锐的名誉权纠纷和风细雨般化解。

先生的晚年情怀,都在关爱年轻人

曹星先生走了,留给世人的,是广为人知的经典案例和经典旋律。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晚年,曹星先生最关注的,是年轻人的成长。2013年11月,钱江晚报记者曾经前往曹星家中采访,曹星先生就多次提到:“多写写我的学生,少写写我的旧事。”

在曹星先生看来,老年人最重要的工作,是帮助年轻人走上正确的人生路,而不是给他们留尽可能多的钱财。那么,曹星先生是怎么做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切入点,就是星光QQ群。

这个QQ群,源于星光联谊会,与会者除了曹星先生,更多的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优秀年轻人。星光,这个名字,年轻人们自然是取了曹星先生的星字,而曹星先生却说,你们都是星星,星光灿烂的,是你们。

就像曹星先生在一则序言里说的那样,各行各业精英的思想亮点是闪闪星光,百忙之中点点滴滴的交流是星光闪闪。在这个QQ群里,曹星先生不光和年轻人们交流他所熟悉的法律和音乐,生活点滴都可以交流分享。

2014年,曹星先生79岁了,按照国人的习惯,做寿做九不做十,联谊会为先生做八十大寿。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曹星先生这一年在QQ群里的殷切之言,让人不由感慨—

曹星先生的新年寄语:今年是大年三十,我与从台湾归来的女儿及小外孙,到故乡南通过年。然而,就像田田说的一句感人肺腑的话:“星光群是我最大的牵挂。”我也一直在牵挂着。首先是大家都回老家过年前,没忘先在群里拜早年,此举令人甚感温暖。其次是昨天见……有关“做有趣的人”的新话题的提议,觉得令人欣喜。……无论今后怎样,祖国,故乡,星光群永远是你可靠的大后方。

曹星先生再谈新年心愿:我的第一个心愿,入住一个新建的,环境优美的市第三福利院,已基本实现。第二个心愿是希望星光群继续有声有色,能成为每位星友喜爱的,有意义的业余交流平台。这个愿望也正显露出充满成功希望的光芒!我的第三个心愿,是希望看到我的国家在反腐倡廉的斗争中,不断深入,不断制度化,不断埋葬一批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而不是刮一阵风,烧三把火就此鸣金收兵。这样,我们国家的改革成果才能真正地变为十三亿人民的福利。

斯人已去!先生,您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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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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