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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一手握法律之剑 一手奏和美琴音 一生优雅的大律师曹星离我们而去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5年4月03日

  记者 董资
  3月31日下午,著名律师、音乐家曹星的追悼会,在江苏南通天福园举行。来自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二十多位知名律师赶来悼念曹星。追悼会上没有播放哀乐,取而代之的是曹星生前最爱的曲目———德国音乐家舒曼的《夜晚的星》。
  曹星,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浙江省功勋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办理过大量疑难案件,代理过陈佩斯、刘晓庆等明星的官司。同时,他还是我国知名作曲家、指挥家。2015年3月25日11时20分,曹星在家乡南通市因病逝世,享年80岁。

  剑胆琴心

  30年前,当中国律师总数还不到1万人的时候,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在美丽的杭州城里悄然诞生了。作为星韵所的创始人之一,曹星培养出了胡祥甫、任旭荣、沈田丰、吴清旺、胡东迁、许戌枫等一大批知名律师。
  “回顾25号以来的日日夜夜,从发讣告、慰问家属、确定追悼会场地、遗体四周鲜花选择与摆放、花圈统计与订购、来宾联络与接待、守灵人员的落实,悼词起草、主持词拟定、人员确定、告别流程安排………一切的一切,点点滴滴,给我压力,促我成长!让我感动!”这段话是在曹星追悼会结束之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发在微信朋友圈里的。
  作为星韵人,吴清旺对曹星有着深厚而特殊的感情,3月31日开追悼会,他3月27日就赶到南通市殡仪馆落实场地,还花了2天2夜写出了2894个字的悼词,字斟句酌,饱含深情地回忆了与曹星相处近20年的故事与心得。他的悼词基本概括了曹星的一生,他的法律人生、艺术人生和优雅人生。
  追悼会在下午1点举行,当天早上8点半,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东迁从杭州出发乘坐大巴赶去南通,“我昨晚整夜失眠,心里很乱”。
  胡东迁说,他在律师执业生涯上的成就与曹星是分不开的。“初次认识曹大,还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大学保卫处工作的时候。那时曹大的名气已经很大。我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有关他的报道。当时我已在自学法律,立志成为像曹大一样受人尊敬的大律师。后来,曹大来我们大学开讲座,我作为现场保卫,聆听了这场讲座,感觉特别振奋人心,当时就决心拜曹星为师。”2003年,胡东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以高出分数线30多分的成绩顺利过关。之后,他如愿进入曹星所在的星韵所。
  “在我心中,最能体现曹大精神的是4个字:剑胆琴心!一手握法律之剑,为民请命,为国护法,维护公平正义;一手抚琴,奏出和美铿锵之乐,愉悦大众之心灵。像他这样的艺术型律师,古今中外罕见。”在星韵所11年,胡东迁对曹星钦佩有加。
  “曹大很注重律师的形象。他要求律所的律师上班时要穿正装,不能穿拖鞋、凉鞋、花衬衫和西装短裤。有一次,一个年轻男律师穿花衬衫和西装短裤接待当事人,曹大发现后,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胡东迁回忆,“同时,曹大还很注重办公室的整洁。一次,有个律师办公桌上的电话线打结如乱麻,曹大看见了很生气,当众批评了这个律师,并亲自把电话线弄直。他说,这乱麻一般的电话线,当事人看了后会觉得这个律师没条理,从而降低对律师及律所的评价。”
  “曹大还规定,办公室午休时间不能打牌,但围棋之类的高雅活动可以进行。”胡东迁认为,这些细节很能反映一个律师及律所的文化素养,“我2006年离开星韵所创办金道所,今年又新创办腾智所,一直传承着曹大的治所风格,感觉深受其益。”

  慈父挚友

  邓璐璐是星韵所的一名青年律师,也是曹星众多弟子中年纪最轻的一个。
  在邓璐璐眼中,曹星观察事情入木三分,说话平实却总能令她茅塞顿开。“他如父亲般慈爱,又如挚友般真诚。曹星律师的人格魅力就在于,尽管别人看来他是成就卓著的大人物,而他却总希望和别人哪怕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成为平等的朋友。”
  邓璐璐觉得自己很幸运,在工作中得到了曹星的指导,并成了他最年轻的弟子,“曹星律师说,每个周二我都可以给他发短信,有话则长,无话则短,随意交流”。从2012年11月起至2015年3月,邓璐璐和曹星的短信联系就一直没有中断过。
  “短信交流中,曹星律师总是关心、鼓励着我的成长,给我指引着方向。他常常说,不管做事做人,都要少一些小我,多一些大我,要从更多些角度看问题。”邓璐璐说,“每当我代理的案件胜诉了,我总是第一时间告诉曹星律师,他会立即给予赞扬、肯定,同时也不忘提醒‘也要时刻准备遭遇挫折’。”
  每当邓璐璐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困难,她就会想起曹星律师说的“不要丧失信心,相信绝望就是希望的曙光”。她还会拿出曹星曾出版的《与梦想握手———曹星大律师和年轻人聊成才》这本书,从中汲取克服困难、继续前行的力量。

  宽广胸怀

  曹星的一生,除了热爱法律,还热爱音乐。他是知名的作曲家、指挥家,曾担任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杭州西子女声合唱团指挥。
  西子女声合唱团诞生于1985年春暖花开的时节,其创始人之一就是曹星。现已名声显赫的著名指挥家阎宝林教授从1994年起至今担任着合唱团的首席指挥。回忆起他与曹星之间的点点滴滴,阎宝林感慨良多。
  1991年,阎宝林因“人才引进”项目来到杭州,身为一名专业的青年指挥家,他在业界已有一定的影响力。来到杭州后,阎宝林受聘担任了多个合唱团的指挥,业务非常繁忙。
  为了邀请阎宝林担任西子女声合唱团的指挥,曹星连续3年每逢过节都会给阎宝林寄贺卡,这让阎宝林非常感动。“当时曹星在国内已是大名鼎鼎的大律师,办理过刘晓庆、陈佩斯等明星的官司,但逢年过节都会给我寄贺卡,写的都是祝福问候的话语,也没有直接开口叫我去做合唱团指挥,这让我受宠若惊,也非常感动。”在阎宝林看来,曹星的一个大优点就是求贤若渴,“他从不嫉贤妒能,是个有胸怀的人”。
  “我请你来当西子女声合唱团的指挥,不是因为私人感情,而是想让合唱团走出中国、走向世界,所以非常需要像你这样的专业指挥家。”这是阎宝林成为西子女声合唱团指挥之前,曹星和他说的话。当时合唱团已经有3名指挥,曹星的这句话让阎宝林很震撼,也让他下定决心加入这个当时国内唯一的女声合唱团担任指挥。
  共同的志向让阎宝林和曹星合作得非常有效,合唱团的水平迅速提高。在合作过程中,两人也免不了起争执,但直到现在,阎宝林对曹星的宽广胸怀和顾全大局依然敬佩不已。
  “曹星喜欢自己编曲,一次演出之前,我发现节目单上有他自编的曲目,我就划掉了。”阎宝林坚持要划掉,曹星有些不理解,问他为什么,“我说,你虽然也是音乐家,但你能和贝多芬、莫扎特相提并论吗?他说他编的曲目有地方特色,但我仍然坚持认为再有地方特色也不能与音乐大家的作品相比”。
  两人争执了几句后,当时年轻气盛的阎宝林甚至对曹星说:“我是干业务的,业务面前只说真话不说假话,更不愿溜须拍马,如果你执意那样做,这个合唱团的指挥我可以不做。”曹星表现得非常理智,也没有意气用事,最后同意了阎宝林的选择。
  这件事后,阎宝林对曹星更加敬佩了。“只有做大事的人,才有这样的大胸怀!迄今为止,我再没碰到过像曹星这样有胆识、有胸怀的人!如果我今生无缘与他相遇,也许就不可能指挥中国首场女声合唱音乐会,浙江第一个走出国门的合唱团指挥肯定也不是我!”阎宝林说,“所以,报答这样一位值得感恩之人的最好形式,就是完成他未竞的事业!”

  曹星的传奇一生

  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在杭州、长江三角洲,“曹星律师”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话说律师必言曹,“曹星”便是律师的代名词。
  曹星代理了大量有影响的刑事及民事案件,名扬全国,如涉“金华元宵灯会惨案”的金华市某副市长玩忽职守案;著名影星陈佩斯诉湖南电视台名誉侵权案; 刘晓庆诉记者羊慧明名誉侵权案;刘某涉外流氓案无罪辩护;全国首例弃婴状告亲生父母案等。
  曹星创造了多个浙江律师乃至全国同行的“第一”。他开创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先河,是第一位担任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他先后担任中央芭蕾舞团、中国音乐学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等百余家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他首创律师事务所顾问单位法律培训制度;创办浙江第一本律师事务所刊物《律师之声》; 率领全所律师捐建了浙江省第一所律师希望小学———星韵希望小学。
  正是由于曹星的努力与魄力,其所创立的星韵所被评为“首批全国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及其他地区培养了一批律师精英。他所倡导的律师文化与经营理念影响深远,为杭州律师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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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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