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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艳红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3年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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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艳红 专职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611543265

办公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6楼

电话:0571-85101888(总机)

传真:0571-85774336

手机:18067921902

QQ:1142716322

电子邮箱:fuyanhong_vip@163.com

教育经历

201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2014年至2015年6月担任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经营中心部门法务一职。2015年7月加盟星韵律师事务所,师从事务所副主任李鹏胜律师。2018年1月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资质认证。

专业领域

劳动人事领域;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破产清算重整。

代表性案例:

非诉讼业务

为杭州连年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劳动人事制度制定及落地的专项法律服务

为浙江国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公司内部整改调整专项法律服务

为杭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杭州市交通综合开发公司企业整体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参与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云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破产清算一案

参与浙江联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参与杭州广富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

参与富阳昌林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一案

参与浙江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参与杭州凯阳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参与浙江万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长期担任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星都宾馆有限公司、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团队一员

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公司提供劳动人事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纠纷诉讼业务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华海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杭州星都宾馆有限公司与戴**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卢某诉杭州某公司工伤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周**确定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仲裁、一审及二审阶段代理

杭州嘉诺展览有限公司与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争议仲裁、一审阶段代理

杭州瑞格森工木业有限公司与吴**工伤保险待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杭州嘉德印刷有限公司与赵*支付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浙江比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管*补发工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及一审阶段代理

杭州航海仪器有限公司与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仲裁阶段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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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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