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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道与谋——吴清旺讲座整理稿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0年11月01日

    我们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大家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进行执业。虽然这里在座的有些朋友可能还没有到律师事务所,但是绝大多数都是要进律所的,要从事律师这个职业。尽管我们有公司律师,还有事务所,还有机关的律师。所以,我主要从律所执业的角度和大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为何、如何选择当律师。我把它称为第一招:入行。对这个入行,我们只能说是谨慎入行。首先我们对自己的行业,自己要做的工作,要有一个了解。我们经常讲,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既然如此,入行无论男女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生中的大事,这是一个职业选择的问题。首先要问几个问题:第一,我们为什么要作律师;第二,律师目前到底是怎么回事;第三个,我们再考虑,到哪里去作律师。
    为什么作律师,可能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包括我自己。我个人的体会,可能和大家有相同相通的地方,可以借鉴。我第一次接触律师的概念,是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我生平第一次听讲座,生平第一次听的是一个律师的讲座,也是我们老家当地县城唯一的律师。我从那天知道,地球上还有律师这个职业。觉得律师这个职业还挺好玩的,至于具体干哪些活,似懂非懂。就像我考上大学以后,小孩子一哭,大人就和他说:“你不用哭,再哭,这个吴叔叔学法律的,把你抓起来。”这就是我们老百姓对律师朴素的一个观念,其实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对法律或者对律师也是这么一个理解:律师就是法律,搞法律的就是抓人的,法律就是惩罚,等同于公安、派出所、刑法。当然现在随着法律的普及,媒体的报道,大家对律师有了更准确的了解。
    当律师的动因,可能都是很朴素的,比如我的一个同学,他学法律是为了保护他的父亲不受大伯的欺负,为自己的父亲伸张正义,终于考上了法律学校。动因每人不同,但至少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律师是维权的。听过讲座后,我选择了法律,并考上了杭大法律系,89年大学毕业,分到司法局工作。三年后,我重新考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时,包括海关、人民银行、高校,甚至国务院法制局,我们都可以轻松进去,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作律师。因为我开始接触律师之后,我发现这个职业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可以尽情施展你的能力。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点。我大学毕业在检察院实习,一个最简单的行贿受贿的案件,要四轮讨论,经办检察官-副科长-科长-副检察长-最后检察长。我参加了四次讨论,最后检察长的意见是:“小吴说得不错。”法律上非常简单的问题,但1+1到底等于几,那是要由领导同志最后商量决定的。领导万一觉得等于3,你也得论证最后等于3。做律师,尽管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但是我们的诉讼策略、思路、理由还是自己的。这和其他企业、机关不一样,这也是我选择作律师的理由。
    那么作了律师之后,有没有后悔?人家问我,做律师还去读博士,读了博士还作律师?我觉得,现在为止,律师还是我最喜欢的职业。当然社会并不是都像我一样喜欢这个职业。比如说,杭州一位资深的张律师说过:“律师不是人做的,男律师点头哈腰,女律师打情骂俏。”但他自己是很优秀的律师,这种情况是很矛盾的。西方发达国家律师地位高,尤其是美国,44名总统其中23名律师,占了一半多,包括奥巴马总统,也是律师出身。但是律师其他的资源,比如财富,平均水平不一定超过个体户。律师也往往给人一些印象,比如说到律师的思辨能力和别人不一样。美国有个笑话:一个家里,一个会计、一个律师、一个保姆,有个人问这个家庭,2+2等于几?保姆脱口而出,等于4。而会计则说,让我列个公式算一下;律师则反问:“你想等于几啊?”这个我觉得很有哲理,我们所里曾经讨论一个案子合同效力的问题,同事之间莫衷一是,到最后,一个年轻律师问代理这个案子的李老师:“李老师,你到底是做原告还是被告?”其实就是这样,“你想等于几?”对我们律师是很重要的,你的出发点肯定被当事人立场所制约,然后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因此,律师经常成为被讽刺的对象,有个笑话说:天堂如果打官司,永远打不过地狱——因为律师最终很少有上天堂的。更有尖刻的笑话:建筑师、厨师和律师一起遛狗,建筑师的狗很厉害,能在沙堆里造出城堡,而厨师的狗能做出蛋糕,但律师的狗一放开,冲上去就毁了城堡,吃了蛋糕,再把另两条小狗强奸了。总之,律师是一个综合体,他不可缺少,但有时也很可恶,这就是社会对我们的评价。
    回到我们现实的环境来,首先我们刚刚开始作律师,对法律环境对社会现状要有个基本判断。我认为,目前整个社会缺乏诚信。理解这点这对我们的执业很重要。但越是环境不理想,越给年轻律师以机会。另外,现在这个社会,浮躁的人多,也意味着你实实在在做的人,机会更多。成名的大律师多了,反过来社会缺少宝贵的小律师。我在律师招投标中,曾有一个国资委的处长问过我和别的所谓名律师比,优势在哪里?我当时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优势不在文凭,而在我都是自己在干活。大律师会被其他活动、头衔甚至面子所累,那机会就剩下给了小律师。我虽然级别、头衔没他们高,但我都是自己做案子,所有顾问单位的开庭我都自己去,哪怕三万元标的的案子。因为我是他的法律顾问,我不能说三千万的我做,三万就不做。
    第三个问题是到哪里去做。在座的很关心,但也可能很无奈。因为我想去某某事务所,但现实的问题是能不能让我去做,这是一个双向选择。这段时间,高校的学生开始找工作,我每天邮箱收到应聘简历很多。我一个师弟,三年前在找工作时,他曾把经历写成帖子发在我的网站上:他是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一家律所告诉他,可以来工作,但是待遇却只有一顿免费的午饭,没有工资。他很生气,说最低工资保障也得800多块一个月,怎么你只给一顿饭!这样的经历让他不由感叹:“本科多如狗,硕士满街走,只有博士才能抖一抖。”
    前几天和一个应聘的女孩子面谈时说,律师事务所是否要你这个人,总结起来无非看重四个方面:一是专业能力特别强比如具有涉外的专业素质;二是具有特殊的资源,比如自身有案源,当然这样的资源可能来源于家庭的背景;三是具有特殊的关系,比如是亲戚或同学的推荐,同时这个人本身素质也不错;四是具有某一方面的职业潜力,如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特殊的工作经历,或者虽然没有明确的特长,但具有律师工作特别需要的潜质。如果四项都没有,那找工作就很难了,因为通过司法考试的基数太大。当然找工作的人也会进行选择,尤其是条件特别优越的。我去年非常需要一名涉外律师,也正好有3个符合条件的人选,但仅仅迟了10天,其中2个就已经在别处找到了工作。可见,真正条件好的同学,不是他(她)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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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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