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讲堂|孙佳骏律师主讲员工入职担保的效力问题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4月08日
文/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夏 露 图/童卫华
2017年4月7日下午,星韵所开展日常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本所孙佳骏律师以“员工入职担保的效力”为主题,从顾问单位就新员工招聘时是否可要求其提供入职担保这一法律咨询入手,围绕入职担保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两个方面与大家展开讨论。
孙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进行分析后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员工入职担保不能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挂钩。
此外,孙律师还就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应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给出建议,如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入职前的审查工作,尤其要对应聘者提供的简历、身份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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