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讲堂 | 专利联营与反垄断律师业务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11月18日
11月17日下午,本所夏露律师(实习)以“专利联营与反垄断律师业务”为主题,从专利联营的界定、国内外专利联营的发展概况、专利联营反垄断典型案例等方面展开,与本所律师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夏露律师首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中有关专利联营的界定进行了解读,她认为,专利联营虽存在减少交易成本、避免专利侵权诉讼、发挥联营的整体作用等积极效应,但其在消除竞争、达成共谋、庇护无效专利、抑制创新等方面的负面效应亦不容忽视,而这也正是专利联营在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当进行反垄断规制的意义所在。
此外,夏律师还对以MPEG LA为典型的专利联营管理机构在联营体建立、管理、专利授权、许可费率计算等方面逐一进行介绍,并以海尔美国贸易公司对MPEG LA等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为例,就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与本所律师展开讨论。
针对专利联营,反垄断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对于专利联营管理机构及联营技术持有者的尽职调查,参与商务谈判,协助联营体的构建和管理,参与反垄断诉讼、反垄断调查,为企业提供反垄断合规审查等,而反垄断业务相较于传统法律业务来说,是一个充满挑战且更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有待我们律师不断去发掘并为之作出努力。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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