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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讲堂 | 谁动了我的著作权?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8年3月26日

3月23日下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讲师、本所实习律师雷刚以“谁动了我的著作权?”为主题,结合其在大学讲堂十多年的授课经验,以及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案例,与本所律师进行了业务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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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老师以著名的知识产权法教授郑成思先生的名言“著作权法=诡学”开场,主要围绕著作权的客体、权利内容、权利主体和归属、权利的限制和保护期、邻接权、侵权与救济以及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等八个方面展开讲解。在著作权客体方面,应当通过“作品”所要具备的表达性、有独创性、可复制性三个特点对作品予以界定。在著作权权利内容方面,雷老师分别从购买论文、谷歌数字图书馆收录作品、商场播放背景音乐等日常现象讲解了侵犯署名权、侵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表演权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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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雷老师就琼瑶于正案进行深刻剖析,雷老师认为应当对“抄袭”和“实质性相似”作明确区分,并且在实务中仅仅证明实质性相似不足以证明侵权,还应当同时证明对方对被侵权作品有“接触”方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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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雷老师以其研究生时期拍摄的一部微电影《和你在一起》中的电影名称字体的设计以及电影名称同名现象为例进行讲解,雷老师认为仅作品名称相同因其不具有独创性而不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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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吕越鹏

摄影 / 张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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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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