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讲堂 | 商标侵权判断中的混淆与反向混淆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9年7月15日
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服务)的来源,通过不同的商标,消费者可以将商标权人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其他人提供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区分开来。商标保护不仅涉及生产经营者核心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更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亦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商标保护的基础理论中最核心的便是混淆理论,根据发生混淆的方向不同,可分为正向混淆与反向混淆。反向混淆这种形式不同于人们的常规认知,侵权者往往是知名度较高的大企业,而被侵权者则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
文/吕越鹏
图/吕越鹏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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